希望工程学生发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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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2:26:12
一、 项目目标
聚焦助学育人目标,资助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含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
学习努力的在校学生,为他们提供学习和生活补助,进行思想引导,助力培养困难青少年成长为社会主义合
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二、项目内容
1.资助标准:中职:3000元/人/学年;全日制本专科一年级新生:5000元/人,大学连续资助:10000元/人
(一年级5000元、二年级3000元、三年级2000元);硕士、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将根据捐赠人意愿,参
照教育部门相关资助标准予以确定。
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资金管理和项目管理服务费按照民政部、财政部相关法规执行,面向社会公众募
捐及遇自然灾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开展募捐活动可降低管理服务费比例直至不收取。
2.资助对象
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努力的在校学生,资助学段为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普通高校。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普通高校学段中,主要覆盖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一年级、二年级在校
学生,纳入全国招生计划内的高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预科、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一年级、二年级高职在校学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收入的除外)。
3.资助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在满足上述基本申请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资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含事实孤儿),
持证残疾学生,城市低保家庭或城市低保边缘家庭学生,低收入农户家庭学生,因遭受自然灾害、意外事件、
重大疾病等突发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原则上一学年内不重复获得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的资助。因特殊情况,经相关层级
青基会、基层共青团组织、助学项目的其他实施单位审核确定可重复资助的学生除外。
三、项目实施情况
1. 项目实施地区:全国
2. 项目受益对象
中等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含本专科和研究生教育)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努力的在校学生。
四、受助学生产生程序
1.助学项目信息发布
中国青基会以适当形式发布资助名额、资助金额、申请资助条件及申请受理时限等助学项目信息。
2.受助学生推选、公示及上报
推选单位根据有关工作部署,按照申请条件推荐学生,并对拟资助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推选单位负责组织学生填写《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申请表》,并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上报至
规定的助学项目实施单位。
推选单位公示拟资助学生信息前,须提前征得学生本人或其法定监护人同意,并做好隐私保护。
3.受助学生申请材料审核及抽查
(1) 助学项目实施单位按规定流程对受助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一般按照不低于项目资助人数10%的比例进
行抽样调查,填写《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抽样调查表》。抽查无异议后,助学项目实施单位将初审
材料报送至省级青基会。
(2)省级青基会对受助学生申请资料进行终审,一般按照不低于本省份或本系统项目资助总人数10%的比例进
行抽样调查,省级青基会终审合格后将《新时代希望工程助学项目受助学生情况汇总表》报送至中国青基会。
(3)中国青基会负责对各省份和各系统提交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抽检。
五、项目进展
2023年,项目接受捐赠11535万元,资助支出12593万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困难学生
25223人,覆盖全国31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2024年,项目接受捐赠11304.87万元,资助支出11514.44万元,资助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和本专科生教育阶段
困难学生21614人,覆盖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